导读: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主要是在于成立要件。要式合同需特定形式如书面、公证;非要式合同则无需特定形式,只要内容合法即可,更为灵活简便。
一、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核心区别在于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如书面合同、公证合同等;
2.非要式合同则无需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任意选择合同形式,只要内容合法即可成立。
简单来说,要式合同强调形式的规范性和严格性,而非要式合同则更加灵活和简便。
二、
要式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要式合同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形成合意。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这表明当事人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是合同成立的重要标志。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
(1)接受履行意味着合同另一方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
(2)但接受履行应当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如果接受人误以为是赠与而接受,则不能认为是接受履行。
三、
如何认定要式和非要式合同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在认定要式和非要式合同时,主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内容。
1.如果法律规定某类合同必须采用特定形式,则该合同为要式合同;如果法律没有特定形式要求,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形式,则该合同为非要式合同。
2.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也可以判断合同是否属于要式合同,如果合同内容需要明确、具体、详细,且涉及重大利益,则更倾向于认定为要式合同。
3.对于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具体情况,需要严格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内容来认定,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了解合同的形式要求,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4.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