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房屋倒塌谁来承担责任?法律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担责,能确定其他责任人的可追偿。物品坠落、设施损害也有相应责任人。责任归属明晰,保护受害者权益。
一、
房屋倒塌谁承担责任
在涉及房屋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归属问题上,法律规定了明确的责任主体。
1.当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导致他人受损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在发生此类事故时,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赔偿后能够确定有其他责任人,他们有权向这些责任人进行追偿。
3.如果倒塌是由其他责任人的原因造成的,那么这些责任人将承担侵权责任。
二、
物品坠落责任主体
1.对于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3.如果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赔偿后能够确定有其他责任人,他们也有权向这些责任人进行追偿。
4.对于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且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法律规定了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三、
设施损害责任人
除了房屋倒塌和物品坠落的情况外,法律还对于设施损害的责任人做出了规定。
1.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施工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对于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如果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那么他们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3.对于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如果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他们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
除了房屋倒塌,还有其他责任归属的疑问吗?文庄律师网将持续为你提供法律解答,保护你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