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通常不能对行政诉讼进行调解程序。调解须自愿合法,不损公益私益。赔偿诉讼中,确认违法后可协商赔偿额,达成一致可调解结案。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一、

怎样对行政诉讼进行调解程序

  一般不可以对行政诉讼进行调解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原则上不适用调解。

  2.对于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在这些特定情况下,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例如,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当主要法律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行政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得到确认时,行政机关可以与原告就具体赔偿数额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则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二、

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的期限是:

  1.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2.如果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3.对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期限为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4.对于行政机关未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机关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但需注意,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职责而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怎样对行政诉讼进行调解程序  第1张

三、

行政诉讼中如何申请回避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或相关人员如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1.审判人员若认为自己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也应主动申请回避,回避的规定不仅适用于审判人员,还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其他参与诉讼的人员。

  2.当事人申请回避时,应说明理由,并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或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3.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人民法院应在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