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代位追偿并非必须是有车损险,其基于财险原则。车损险虽常见相关,但非必要条件。无车损险亦可追偿,视具体保险条款与事故情况而定。
一、
代位追偿必须是有车损险吗
代位追偿不必须有车损,代位追偿权本质上是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依法取得向造成损失的第三方追偿的权利。
1.代位追偿权的存在,并不直接依赖于被保险人是否购买了车损险。
2.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车辆损失往往与交通事故紧密相连,而车损险正是为应对此类损失而设计的保险产品,因此,在车险领域,代位追偿的情况多发生在车损险的赔付之后。
3.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车损险就无法行使代位追偿权,而是说在车险领域,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二、
代位追偿的发生事由有哪些
代位追偿的发生事由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侵权行为:如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保险标的遭受财产损失,且该第三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2.合同责任:第三者在履行合同中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或根据合同约定应赔偿对方损失的情况。
3.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依据而取得利益,使他人遭受损失的事实,如拾得他人走失的财物未归还。
4.共同海损:在海上运输中,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非常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额外费用,保险人赔偿后有权向共同海损受益人追偿。
5.产品质量责任:当产品发生责任事故,且具体责任人无法查清时,由产品生产者承担责任,保险人在赔付后查明实际责任人为第三人的,可向该第三人追偿。
6.保证及信用保险的追偿:在保证及信用保险中,当被保险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信用危机时,保险人以支付保险金形式履行债务后,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
三、
车险代位求偿的条件是什么
车险代位求偿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保险事故由第三者造成:这是代位求偿权产生的前提,即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行为直接导致的。
2.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应对被保险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人已赔付被保险人损失:保险人必须在赔付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才能取得代位求偿权。
4.代位求偿权在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保险人代位求偿的权利范围以其赔付的保险金为限,超出部分无权代位求偿。
5.被保险人需转让追偿权: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以便保险人能够行使代位求偿权。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满足以上条件后,保险人在赔付被保险人损失后,即可依法行使代位求偿权,向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