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看守所,家属见面受限但非禁止。被判刑短刑或获办案机关、公安批准的羁押人员,可会见近亲属。依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羁押期间经同意可通信、会见。
一、
在看守所家属能见面吗
在看守所,家属与被关押人员的见面权是受到一定条件限制的,但并非完全禁止。通常情况下,被关押于看守所的人员确实具有与家人见面的权利。
1.特别是对于那些在看守所被判刑并需执行短刑期的罪犯,他们有机会与其近亲属进行会面。
2.若罪犯正处于羁押期间,且得到了案件处理部门的许可以及公安机关的批准,他们也能在看守所内与家人进行会晤。
3.这一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得到了明确,即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二、
看守所家属会面有哪些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看守所家属会面的具体规定主要涉及会面条件、程序及监管措施等方面。
1.会面需经案件处理部门同意及公安机关批准,这是确保会面合法性和安全性的基本要求。
2.会面过程中应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如不得传递违禁品、不得谈论与案件无关的内容等。
3.会面还可能受到时间、次数及人数的限制,具体由看守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4.在监管措施方面,看守所会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会面的安全有序进行,如设置监控设备、安排警力值守等。
三、
看守所罪犯回家探视条件
对于看守所罪犯回家探视的条件,法律并未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但通常需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罪犯的配偶、父母或子女需身患重病,且病情达到一定程度。
2.案件性质不宜过于恶劣,以避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3.需经过严格的监管措施和审批程序,包括获得案件处理部门的同意以及公安机关的批准。
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前提下,罪犯有可能获准回家探望亲人。需要注意的是,回家探视的具体安排和监管措施将由看守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