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工伤行政复议需准备的材料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新证据材料。单位申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一、
工伤行政复议需要哪些材料
在工伤保险领域中,若遇到对工伤认定结果或相关决定不服的情况,个人或单位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对于个人而言,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所需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确保申请内容的正式与详尽;
2.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复印件,作为复议申请的基础依据;
3.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确认申请人的身份;
4.以及员工提交的新证据材料,这些材料需支持员工本人的观点,并且是在之前工伤认定过程中未提供的。
若是由单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则还需额外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单位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二、
工伤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材料
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工伤行政复议所涵盖的材料不仅限于上述提到的几类。
1.它还包括了所有能够证明复议申请人主张、反驳原工伤认定决定或处理结果的证据和文件。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现场勘查报告、证人证言、专家鉴定意见等。
2.在准备这些材料时,复议申请人应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便复议机关能够全面、客观地审查案件,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三、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要何材料
文庄律师网提醒,针对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所需材料与上述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的材料类似,但更侧重于与工伤认定决定直接相关的证据和文件。
1.具体而言,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原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及申请人身份证明等基本材料外,还应特别关注那些能够证明或反驳工伤事实的证据材料。
2.这些材料可能包括工作时间的证明、事故现场的照片或视频、医疗救治记录及诊断证明等。
3.如果复议申请人认为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或事实认定错误的情况,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或线索供复议机关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