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主要区别在概念和应用上、义务性质以及主体时间等方面。竞业限制主要针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要求其在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竞业禁止则更广泛,旨在防止商业秘密被侵犯,覆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结束后。

一、

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主要区别在哪些方面

  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主要区别在以下方面:

  1.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在概念和应用上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1)竞业限制主要是用人单位针对负有保守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所设立的,通常体现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

  (2)而竞业禁止则更为广泛,它不仅涵盖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包括了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段时间,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

  2.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在义务性质上存在明显的不同。

  (1)竞业禁止通常被视为一种法定义务,这意味着对于某些特定职位(如公司董事、经理等),无论是否有明确的约定,他们都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

  (2)而竞业限制则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约定义务,它依赖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明确约定。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就不受竞业限制的约束。

  3.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在承担义务的主体和时间上也有所不同。

  (1)竞业禁止的主体主要是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他们需要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遵守竞业禁止的义务。

  (2)而竞业限制的主体则更为广泛,它涵盖了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

  (3)在时间上,竞业限制主要关注的是员工离职后的一段时间,文庄律师网提醒,竞业禁止则同时涵盖了任职期间和离职后的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