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需注意,精神损失赔偿及非法占有的追缴退赔,法院不予受理。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起诉条件,法院可调解或一并判决。
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当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时,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但需要注意的是,因受到犯罪侵犯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被害人此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其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4.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包括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5.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并需要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及提供相关证据。
6.人民法院在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1)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2)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和数额,应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及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二、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条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案件需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即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且该损失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2.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必须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个人或单位,且该原告人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
被告人则应为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等。
3.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
如果被害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已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4.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必须具体、明确,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法院将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三、
处理民事诉讼规定注意
在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规定:
1.法院在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时,应遵循《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包括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参加庭审等。同时,法院应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3.在处理附带民事诉讼时,法院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被害人的损失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和方式。
4.法院还应注重调解工作,积极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以减轻被害人的损失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当事人应依法履行。如果被告人不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被害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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