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管制和缓刑比较,从刑罚的严厉程度来看,管制显然更为轻微。管制不涉及关押,而是通过社区矫正来限制犯罪分子的一定自由,体现了惩罚与人道主义的结合。而缓刑虽暂缓刑罚执行,但前提是已判刑,因此伤害相对较重。

一、

管制和缓刑哪个伤害轻

  管制和缓刑在刑罚体系中各有其特点,但就“伤害轻”这一维度而言,管制显然更为轻微。

  1.管制作为主刑的一种,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

  这种刑罚方式让罪犯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中接受教育改造,既体现了刑罚的惩罚性,又兼顾了人道主义精神。

  2.缓刑虽然也是法律的一种刑罚制度,它暂缓了刑罚的执行,但前提是罪犯已被判处了刑罚,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暂不执行。

  因此,从“伤害轻”的角度来看,管制因其非关押性而显得更加轻微。

二、

管制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管制的适用对象主要满足两个条件: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这通常体现在刑法分则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等罪名上,这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即犯罪分子的再犯可能性较低,适用管制刑能够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自由,因此更适用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小、人身危险性低的犯罪分子。

管制和缓刑哪个伤害轻  第1张

三、

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

  缓刑考验期的计算方式相对明确。

  1.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案件经过上诉或抗诉后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接受考察,但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并不折抵缓刑考验期。

  3.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与原判刑期时间相等或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以确保缓刑制度的有效实施。

  4.缓刑考验期并非免除刑事处罚,而是根据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的表现决定是否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