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电动车扣留后,车主可以选择不去取车。若三十日内或经公告三个月内未领取,车辆将被依法处理。车主有权根据《民法典》放弃被扣车辆,同时需承担扣留费用。
一、
电动车扣留不去取可以吗
电动车被扣留后,车主有权决定是否前往领取。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车主在接到通知后的三十日内或经公告三个月内仍未领取,该车辆将被依法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所有权人对其动产享有的处分权,因此车主有权选择放弃被扣车辆。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也对此类情况的处理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包括因扣留车辆产生的费用承担及逾期未领取车辆的处理措施。
二、
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上牌
文庄律师网提醒,电动自行车确实需要上牌。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除纯人力驱动的非机动车外,其他车辆均需按规定办理牌照后方可上路行驶。这一规定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行车安全。
2.第十八条明确了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并对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等提出了安全技术标准。
因此,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及时办理上牌手续,以免触犯法律。
三、
电动车事故起诉流程
被电动车撞伤后,受害人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起诉流程并不复杂,首先需凭借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材料。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3.起诉状应包含这些内容,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若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口头起诉并由法院记录。通过这一流程,受害人可以依法追求赔偿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