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农田被非法占用的,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这些部门负责处理非法占用土地案件,可依据《土地管理法》进行监管与保护。
一、
农田非法占用找哪个部门
农田被非法占用时,受害人或相关单位应首先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寻求帮助。这些部门负责土地资源的监管与保护,具有处理非法占用土地案件的法定职责。
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处理此类问题的主要机构。受害人可以选择与侵占者协商解决,或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2.若协商与调解均无果,则可进一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
非法占用农田应如何处理?
对于非法占用农田的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处理。
1.责令非法占用者退还土地;
2.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若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将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若符合规划,则没收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并处罚款;
3.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处分;若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系列措施旨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田行为,保护耕地资源。
三、
非法占用农田的认定标准?
文庄律师网提醒,非法占用农田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达到一定数量(如十亩以上);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达到一定数量(如三十亩以上);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达到一定数量(如五十亩以上);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如三十万元以上),或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