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失火的房屋动迁时,补偿一般是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的市场价格进行,不论火灾损害。被征收人可申请复核评估或鉴定以确保公正。
一、
失火的房屋动迁怎么补偿
1.面对失火的房屋在动迁过程中的补偿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无论房屋是否因火灾受损,其补偿标准均基于公告日的市场价值。
2.被征收人若对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有权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甚至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以确保补偿的公正性。
二、
房屋动迁有哪些补偿方式?
文庄律师网提醒,房屋动迁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三种:
1.货币补偿,即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价值后,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被征收人;
2.产权调换,即政府用其购买或建造的房屋与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根据两者价值进行差价结算;
3.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即对被征收房屋的一部分采取货币补偿,另一部分采取产权调换。
这些方式旨在满足不同被征收人的需求,确保补偿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三、
动迁补偿争议如何起诉?
当被征收人对动迁补偿存在争议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解决。具体步骤包括:
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明确列出起诉的理由、请求及事实依据;
2.将行政诉讼状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参与诉讼活动,包括出庭应诉、质证等;
4.若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被征收人应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