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特点有普遍适用性、根本性、抽象性及法定性,是贯穿诉讼过程、指导行为的准则。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同等原则等。
一、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特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作为贯穿整个诉讼过程、指导诉讼行为的准则,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普遍适用性: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和程序,还广泛覆盖各种民事案件类型,是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
2.根本性:基本原则是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它反映了民事诉讼的本质要求,对诉讼活动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是制定其他诉讼制度的基础。
3.抽象性:相较于具体的诉讼制度和程序规定,基本原则更为抽象和概括,它们不直接规定具体的诉讼行为或结果,而是为诉讼活动提供宏观指导和价值导向。
4.法定性: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具有法定效力,任何违反这些原则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
平等、同等与对等原则
1.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即所有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平等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2.同等原则则是指外国当事人与本国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体现了国家间的平等互待。
3.对等原则,则是针对外国司法机关对本国公民、企业和组织诉讼权利的限制,我国司法机关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对等限制,以维护国家主权和司法尊严。
三、
调解自愿合法及辩论原则
1.调解自愿合法原则是民事诉讼中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它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确保调解过程不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2.辩论原则则是保障当事人在诉讼中充分行使辩论权的重要原则,它允许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进行陈述、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这两个原则共同构成了民事诉讼中解决纠纷、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