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撤销申请。若当事人已履行义务或双方和解,行政机关可撤销执行申请。同时,因故需调整策略或发现瑕疵,也可撤回,但需在法律时限内并遵循程序。

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能否撤销申请

  1.面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执行申请,当事人或行政机关确实有权提出撤销申请。

  2.这是因为,申请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若在执行前,当事人已主动履行义务或双方达成和解,行政机关自然可以撤销先前的强制执行申请。

  3.若因故需调整执行策略或发现执行申请存在瑕疵,行政机关同样有权撤回申请。

  4.值得注意的是,撤回申请应在法律允许的时限内进行,并需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

二、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撤回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的撤回并非无限制,需满足一定条件。

  1.撤回申请应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进行,逾期则可能不被受理。

  2.撤回申请需基于正当理由,如当事人已履行义务、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执行申请存在错误等。

  3.撤回申请需以书面形式向原执行机关提出,并说明撤回的具体原因及理由。

  4.原执行机关在收到撤回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查,若符合撤回条件,则应予以准许并终止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能否撤销申请  第1张

三、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行政处罚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1.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采取加处罚款、拍卖查封扣押财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限及程序要求。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也对人民法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程序进行了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法律框架,为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强制执行权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