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形式要求。此外,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在签订时间、用工形式等方面有明显区别,而试用期规定则涉及期限、次数及解除条件等要素。

一、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合同的稳定性和双方权益的明确性。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内容需要进行调整时,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这样做有助于避免口头约定带来的不确定性,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也为日后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供了明确的证据。

二、

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签订时间方面,劳动合同对签订时间没有具体法律规定,而劳务派遣合同则规定应当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反映了劳务派遣合同相对于一般劳动合同的稳定性和长期性要求。

  2.在用工形式上,劳动合同是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则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但并非与用工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这种区别体现了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用工形式的特征。

  3.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还涉及不同的主体。劳动合同仅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而劳务派遣合同则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

  这种差异使得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关系更为复杂。

  4.在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则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这反映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在灵活性方面的限制。

  5.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任何岗位,而劳务派遣合同则通常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这体现了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补充性用工形式的定位。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第1张

三、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关于试用期有以下重要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长短密切相关。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些规定确保了试用期的合理性,避免了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权利。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一规定有助于防止用人单位通过反复约定试用期来规避法律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试用期并非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时期。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条件包括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用人单位才有权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该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将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合同的完整性,避免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混淆。

  你了解劳务派遣合同吗?如果你对劳务派遣合同有疑问,可以在文庄律师网上提问,我们会尽快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