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法未明文规定保胎假,但相关复函明确指导: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证明需保胎休息的,按病假待遇办理。保胎假期间工资按病假标准发放。
一、
劳动法保胎假有哪些内容
1. 女职工怀孕后,因为身体原因需要保胎,必须有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保胎假,单位必须批准。
2.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3.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
保胎假工资发放
在保胎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发放是按照病假工资标准进行的。
1.保胎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应按照所在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来执行。
这通常意味着女职工在保胎假期间将享受与病假相同的工资待遇,具体数额可能因单位而异,但一般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如果女职工在保胎假期间超过6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那么在按计划生育生育时,可以从生育之日起停发疾病救济费,改发产假工资,并享受其他生育待遇。
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从产假期满之日起,继续发给疾病救济费。
三、
产假和病假规定
除了保胎假之外,女职工还享有产假和病假等权益。
1.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1)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也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3.对于病假,女职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可以按照所在单位实行的病假待遇规定办理。
(1)在病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通常会有所降低,但具体数额和比例因单位而异。
(2)需要注意的是,病假和产假是两种不同的假期类型,其权益保障和工资待遇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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