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受害方可先沟通协商,无果可依《民法典》撤销婚姻。撤销权期限一年,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一、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应该怎么处理好对方
面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受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妥善处理:
1.受害方可以直接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隐瞒的初衷及当前病情状况,尝试通过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2.若沟通无果,受害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具体而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应如实告知另一方;若未如实告知,另一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二、
能否撤销因隐瞒疾病的婚姻
是的,根据《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因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而导致的婚姻,受害方是有权请求撤销的。
1.撤销婚姻的请求必须在受害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此期限则无法再行使撤销权。
2.撤销婚姻的效力自始无效,即双方自始未存在婚姻关系。需要注意的是,撤销婚姻的决定应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而非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三、
隐瞒疾病撤销婚姻的时限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隐瞒疾病撤销婚姻的时限,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受害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1.这一时限是法律对受害方行使撤销权的有效期限制,旨在保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法律的权威性。
2.若受害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撤销请求,则视为放弃该权利,此后将无法再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婚姻。
因此,受害方在得知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后,应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并尽快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