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强制执行不一定会列入黑名单。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一般不会被列入。但如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则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黑名单”,以进行信用惩戒。
一、
强制执行会不会列入黑名单
强制执行并非一定会列入黑名单。
1.如果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通常不会被列入黑名单。
2.如果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那么就有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我们常说的“黑名单”。
这一措施旨在通过信用惩戒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其法律义务。
二、
哪些情况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文庄律师网提醒,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4.还包括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
这些行为均体现了被执行人对法律义务的漠视和逃避,因此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三、
失信黑名单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失信黑名单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
1.该规定明确指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上述列举的六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2.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约束和惩戒,维护社会诚信体系和司法权威。
3.这也提醒广大公民和企业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避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