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民事诉讼撰写证据时,需明确目的和用途,列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材料。注意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客观性,可加以必要说明。提交时按要求整理、装订并附清单,以便法院审查认定。
一、
民事诉讼怎么写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撰写证据具体如下:
1.撰写证据时,首先需要明确证据的目的和用途,即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
2.应详细列出所持有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和形式。
3.在撰写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证据的关联性,即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具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
(2)证据的合法性,包括证据主体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取得方法合法以及证据程序合法;
(3)证据的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非主观臆断或推测。
4.为了提高证据的说服力,还可以对证据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解释,如证据的来源、证明的内容、证明的目的等。
5.在提交证据时,应当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并附上证据清单,以便法院进行审查和认定。
二、
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主要包括以下七种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这些证据种类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常用的证据形式,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证明作用。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和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
2.物证则是指以其存在的外形、特征、质量、性能等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物品;
3.视听资料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和电子数据等,它们以声音、图像等形式来证明案件事实;
4.证人证言是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则是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鉴定结论是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意见;
7.勘验笔录则是审判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记录。
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新的证据形式也逐渐被纳入民事诉讼证据的范畴,如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三、
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原则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确定其证明力的过程,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证据的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证据的关联性原则。即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证据的合法性原则。即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和形式要求,且取得方法合法、程序合法才能被采纳为证据。
3.证据的客观性原则。即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非主观臆断或推测。
4.证据的证明力原则。即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方面所起的作用大小不同,其证明力也有所不同。法院在认定证据时应当根据证据的种类、来源、内容等因素综合判断其证明力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