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没有签合同没有社保辞职有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未签合同可索双倍工资,但辞职补偿非必然,需满足法定条件。未缴社保单位担责,非直接辞职补偿。
一、
没有签合同没有社保辞职有补偿金吗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辞职,劳动者是否能获得补偿金并非绝对,具体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尽管未签合同,但劳动者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关于辞职本身是否直接导致额外的补偿金,则取决于具体的辞职原因及是否满足其他法定条件。
3.至于未缴纳社保,虽然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但这并不直接等同于辞职时的经济补偿。
二、
没签合同辞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的劳动者,其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1.若用人单位未能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直至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终止。
2.没签合同辞职的补偿标准即为这段时间内劳动者应得工资的两倍。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补偿并非因辞职本身而产生,而是由于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签订合同的义务所致。
三、
单位未缴社保辞职如何赔偿?
针对单位未缴纳社保而辞职的情况,劳动者的赔偿请求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补缴社会保险费及可能面临的滞纳金或罚款等。
2.就劳动者个人而言,因单位未缴纳社保而辞职并不直接构成获得额外经济补偿的法定事由。
3.但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若因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如医疗保险报销、养老保险领取等),劳动者可依法向单位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