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打人者是有权对伤情鉴定提出异议的,保障诉讼权利与鉴定公正性。重新鉴定结论作出后,应经过庭审质证程序,若当事人对重新鉴定结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法院应采纳该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一、

打人者有权对伤情鉴定提出异议吗

  打人者有权对伤情鉴定提出异议,即对伤情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完全有权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这是基于法律对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的要求,以及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当打人者对由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伤情鉴定结论存在疑问时,他/她有权通过法定程序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

伤情鉴定异议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伤情鉴定异议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鉴定主体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

  (1)鉴定活动要求高度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因此鉴定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

  (2)若鉴定主体不具备相应资格,其作出的鉴定结论可能错误无效,当事人有权对此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这主要指的是鉴定主体在鉴定过程中违反了鉴定活动的基本程序规则或重大关键的程序步骤,且这种程序瑕疵会对鉴定结论的公正可信性产生影响。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即鉴定结论明显违背客观规律或与当事人提供的其它证据明显不一致。这种情况下,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存疑,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

  4.鉴定结论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它情形。这包括但不限于鉴定结论的表述模糊、存在矛盾或遗漏重要信息等情形,导致鉴定结论无法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

打人者有权对伤情鉴定提出异议吗  第1张

三、

伤情鉴定结论异议的处理流程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当打人者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时,应遵循以下处理流程:

  1.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打人者应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或鉴定机构明确提出异议,并详细说明异议的理由和依据。

  2.法院或鉴定机构审查。法院或鉴定机构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对异议理由进行审查,若异议理由成立,即符合上述法定事由之一,法院应准许重新鉴定。

  3.重新鉴定。在法院准许重新鉴定后,应委托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应遵循严格的程序规则,确保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质证与采纳。重新鉴定结论作出后,应经过庭审质证程序,若当事人对重新鉴定结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法院应采纳该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若异议成立,则法院应继续审查案件并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