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工资拿不到?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仲裁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并提供相关证据。用人单位违法将受处罚,逾期不支付还将加付赔偿金。

一、

工资拿不到找什么部门

  当面临工资拿不到的问题时,劳动者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寻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帮助。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负责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政府机构,具有处理劳动纠纷、监督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等职责。

  2.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进行投诉或申请仲裁。

  这些机构将对劳动者的投诉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

向劳保部门举报处置

  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1.在举报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劳动合同、银行流水等,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同时,劳动者还需要详细说明自己的诉求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劳动者的举报后,将进行调查核实。

  (1)如果确实存在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2)对于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将按照应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资拿不到找什么部门  第1张

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解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1.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1)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等行为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按照应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规范。

  (1)劳动者在面临工资拿不到的问题时,可以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并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用人单位也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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