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工伤申报时限要求严格,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工会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申报涉及多个环节,不同申报主体需承担各自责任。
一、
工伤申报时限要求是多久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工伤申报时限要求严格,以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1)对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遇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3)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可在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在实践中,若用人单位未在上述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应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1)若用人单位仍愿意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则可在上述1年内以单位名义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2)对于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二、
申报渠道与流程
工伤认定的申报流程涉及多个环节,包括申请、受理、认定、鉴定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发。
1.申请人需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在申请环节,申请人需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审查。
2.劳动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将在15日内进行审查。
(1)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予以受理;对于不属于本管辖范围的申请,将告知申请人。
(2)若申请材料不齐全,劳动行政部门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3.在认定环节,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将在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1)对于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申请,将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
(2)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将告知申请人。
(3)对于认定为工伤的申请,将发放工伤证。
4.在鉴定环节,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在工伤保险待遇环节,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可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将在规定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三、
不同申报主体责任
在工伤申报过程中,不同申报主体所承担的责任存在一定差异。
1.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其作为申报工伤的主要责任方,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需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
2.对于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而言,他们在工伤申报过程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1)在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受伤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在此过程中,他们需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其工伤认定申请。
3.对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言,其在工伤申报过程中承担着审核、认定及核发工伤保险待遇的职责。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审查,确保工伤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需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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