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二次退侦公安能撤销案件。若经第二次补充侦查,证据仍不足且不符合起诉条件,公安机关可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撤销。撤销案件的决定应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并需确保该决定符合法律程序及规定。

一、

二次退侦公安能撤销案件吗

  面对二次退侦的情况,公安机关确实有权选择撤销案件。

  1.在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起诉案件的过程中,若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可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这一过程以两次为限,且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2.若经过第二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此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在此情境下,若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有效证据以支持起诉,便有权选择撤销案件。因此,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确实能根据案件情况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二、

二次退侦后撤销案件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二次退侦后撤销案件的条件主要基于证据不足和起诉条件不满足。

  1.具体而言,当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若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或者案件事实认定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此时便满足了撤销案件的基本条件。

  2.撤销案件的决定应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并需确保该决定符合法律程序及规定。

  3.撤销案件还需考虑到案件的社会影响、被害人权益保护等因素,确保公正、合理地处理案件。

二次退侦公安能撤销案件吗  第1张

三、

哪些情形可以进行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的情形主要包括两种:

  1.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若发现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限,且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2.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若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提出补充侦查建议,人民法院可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