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可分为自然人和单位两大类。自然人主体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单位主体则是以组织名义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组织,如公司、企业等。

一、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可分为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犯罪主体被明确划分为两大类:自然人主体与单位主体。这两类主体共同构成了刑法中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石。

  1.自然人主体,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其刑事责任能力成为判定其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要素。

  2.单位主体,则是指那些以组织名义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及团体。

  这两类主体的划分,不仅体现了我国刑法对犯罪行为的全面覆盖,也彰显了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方面的坚定立场。

二、

刑法中自然人主体的定义

  文庄律师网提醒,刑法中的自然人主体,特指那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刑事责任年龄是法律对自然人实施犯罪行为所需达到的最低年龄界限,未达到此年龄者,即便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2.刑事责任能力,则是指自然人能够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作用和后果,并能够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自然人,才能成为刑法中的犯罪主体,对其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可分为  第1张

三、

刑法中单位主体的范围界定

  对于刑法中的单位主体,其范围界定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明确将机关从单位犯罪主体中排除,以体现刑法对国家机关的特别保护。

  2.消除“公司、企业”两个概念在单位犯罪中的并列现象,明确公司属于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而避免法律适用上的混淆。

  3.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单位犯罪的形式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因此有必要适时增设其他组织机构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如单位的分支机构、村民委员会等,以增强刑法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4.针对新型单位犯罪行为,还应考虑增设相应的罪名,以全面打击和预防单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