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法没有关于病假的规定条款,但多项法规明确了病假期限、工资支付和劳动合同与病假关系,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了指导,保障双方权益。

一、

劳动法中关于病假的规定第几条

  劳动法没有关于病假的规定条款。

  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明确了对病假期限的计算方式,即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2.这一规定为劳动者在因病需要请假时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同时也为企业合理安排工作和人员调配提供了指导。

二、

病假期间工资支付

  在病假期间,劳动者的工资支付问题也是劳动法关注的重要方面。

  1.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这一费用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并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等额外福利。

劳动法中关于病假的规定第几条  第1张

三、

劳动合同与病假关系

  劳动合同与病假之间的关系也是劳动法中的重要内容。

  1.在劳动者因病需要请假时,企业应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

  2.除非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特定情形,如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对于请长病假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其康复情况和工作能力进行合理安排。

  4.在医疗期满后,职工能够从事原工作的,企业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应依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劳动法中关于病假的规定涵盖了病假期限、工资支付以及劳动合同与病假关系等多个方面。这些规定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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