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拆迁补偿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则补偿款也应共同所有;若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则补偿款归该方个人所有。
一、
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拆迁补偿款并非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1.若拆迁的房屋为私房,则需明确该房产的权属。若私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自然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在离婚或财产分割时予以平均分配。
2.若私房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亦归该方个人所有,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二、
拆迁补偿款如何判定归属?
文庄律师网提醒,拆迁补偿款的归属判定,需综合考虑房屋性质、拆迁政策以及婚姻状况等因素。
1.对于私房拆迁,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则补偿款应作为共同财产处理。若房屋为个人财产,则补偿款归个人所有。
2.对于公房拆迁,则需参考当地拆迁政策,若补偿款中未考虑同住人因素,则通常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若公房承租权为婚后取得,则补偿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分割。
三、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工资、奖金及福利性收入;
2.生产、经营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4.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及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等。
这些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均视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