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委托合同和承揽合同在履行范围、后果与风险承担、目的上有所不同。承揽合同限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风险由承揽人承担,以劳动成果为核心。而委托合同侧重委托人与第三人关系,风险由委托人承担,以办理事务为行为客体。

一、

委托合同和承揽合同区别

  在探讨委托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时:

  1.需明确两者在履行范围上的不同。

  (1)承揽合同通常严格限定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工作任务转交第三人,即使获得同意,该第三人也仅与承揽人发生法律关系,与定作人无关。

  (2)委托合同则侧重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联系,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

  2.两者在履行后果和风险责任承担上存在显著差异。

  (1)承揽人在交付工作成果前,以自身名义完成任务,并独立承担风险责任。

  (2)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始终以委托人名义行事,其行为后果及风险责任均归属于委托人。

  3.两者追求的目的也不相同。

  (1)承揽合同的核心是承揽人的劳动成果,因此,承揽人需完成工作成果后方能获取报酬。

  (2)委托合同则以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为客体,无论最终成果如何,只要受托人按约完成事务,即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二、

承揽合同履行有何特点

  文庄律师网提醒,承揽合同的履行具有其独特的特点。

  1.承揽人需根据定作人的具体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这一过程中,定作人可能会提供必要的材料或技术指导,而承揽人则需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劳动力,确保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

  2.承揽合同的履行过程往往伴随着较高的风险责任。由于承揽人是以自身名义完成任务,因此需独立承担因工作失误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风险责任。

  这也要求承揽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技能,以确保工作成果的质量和安全。

  3.承揽合同的履行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虽然合同双方会就工作范围、期限、报酬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调整。

  这种灵活性有助于双方更好地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委托合同和承揽合同区别  第1张

三、

委托合同和承揽合同目的

  委托合同与承揽合同在目的上存在根本性差异。

  1.委托合同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或维护某种法律关系。

  (1)这种关系可能是合同关系、代理关系或其他形式的法律关系。

  (2)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关注的是受托人能否按照其意愿和要求完成委托事务,并在此过程中维护其合法权益。

  2.承揽合同的目的则更加直接和明确,即承揽人需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并交付符合约定标准的工作成果。承揽合同的核心在于工作成果的完成和交付,这也是承揽人获取报酬的主要依据。

  因此,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更加关注工作成果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时间等具体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