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眼睛受伤后的伤残等级如何评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眼睛受伤后的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级,其中一级最轻,十级最重。

一、

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眼睛受伤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详细如下: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4.四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5.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6.六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

  7.七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8.八级伤残鉴定标准: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9.九级伤残鉴定标准: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10.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双眼矫正视力≤0.8。

  这些标准基于医学和法学的双重考量,确保了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眼睛受伤后的权益保障,你了解了吗?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在文庄律师网上提问,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保护自己,从了解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