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用工备案的害处在于其有助于建立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支持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监管,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劳动者提供法律保障。
一、
劳动用工备案有哪些用处
劳动用工备案有以下用处:
1.通过劳动用工备案,能够建立起全国性的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为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监管提供有力支持。
2.备案制度有助于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终止等程序,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备案后的劳动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能够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防止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
二、
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及流程
文庄律师网提醒,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涵盖了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招用职工的具体情况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等关键信息。
1.具体来说,备案信息应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以及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职工信息。
2.还需记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等。
3.在流程方面,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1)具体而言,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后7日内进行备案;
(3)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手续。备案方式多样,包括直接备案、邮寄备案和网络备案等,以方便用人单位操作。
三、
劳动用工备案的监管与效益
为确保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有效实施,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需加强对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
1.通过建立职工查询举报渠道,方便职工及时查询用人单位的备案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2.对于不履行备案义务、备案内容不真实或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3.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实施带来了显著的效益。
(1)它有助于政府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为制定和调整劳动保障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通过备案制度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促进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