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合同中员工培训费规定: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可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约需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实际培训费用。劳务派遣合同属劳务合同范畴,需明确用工单位、派遣期限等。
一、
劳动合同中员工培训费是如何规定的
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员工培训费的规定主要涉及到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情况。
1.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
2.若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违反协议约定,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时,并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
劳动合同与派遣关系
劳务派遣合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合同,而是属于劳务合同范畴。
1.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
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除了应当包含《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明确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派遣期限以及工作岗位等具体情况。
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至少二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5.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还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报酬。
三、
劳动合同与劳务区分渊源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1.从主体资格来看,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或公民与法人之间。
2.从主体性质及其关系来看,劳动合同双方主体间既存在财产关系,也存在人身关系,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劳务合同双方仅存在财产关系,法律地位平等,无隶属关系。
3.两者在主体待遇、合同内容任意性、法律调整、法律责任以及纠纷处理方式等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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