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住房公积金离婚时是否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包括婚姻期间取得的公积金。分割时应遵循法律规定,可采用折价补偿法处理。注意避免分割误区,确保分割方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一、

住房公积金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在探讨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住房公积金,方可成为分割的对象。

  1.民法典中,明确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畴。

  2.住房公积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在离婚时若无特别约定,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若住房公积金是在婚前取得的,则属于个人财产,通常不纳入离婚时的分割范围。但若有特殊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二、

离婚时公积金的分割方法

  在离婚时,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分割应遵循一定的方法和原则。

  1.需要明确双方名下的公积金是在婚前还是婚后积累的。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

  2.可以采用折价补偿法进行处理。对于双方名下均有公积金的情况,可以计算各自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余额,并根据差额按一定比例确定补偿金额。

  3.双方可以约定各自名下的公积金余额归各自所有,并由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给另一方。对于只有一方名下有公积金的情况,同样可以计算婚内积累的公积金余额,并按照分割比例确定补偿金额。

  4.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应明确提出具体的替代补偿的诉讼请求,并说明依据与理由。

住房公积金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第1张

三、

公积金分割的常见误区

  在离婚案件中处理住房公积金时,存在一些常见的误区需要避免。

  1.是罔顾规则、分割不畅的问题。有些当事人在离婚协议或法院的裁判文书中直接涉及对另一方公积金的提取与支取时间,往往与规定的提取情形不符,导致执行受阻。

  2.是回避重点、分割无期的问题。有些离婚协议或裁判文书只确定了公积金的归属问题,而没有涉及后续的交割、变现规则。

  关于住房公积金分割你还有什么疑问?如有更多法律问题,欢迎在文庄律师网提问,我们会及时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