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开荒地种植并不能使土地所有权归个人所有。依据相关法规,个人或单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最长不超过50年,且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或集体。
一、
开荒地种多少年属自己本人
开荒地种多少年都不会属于自己所有。
1.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但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2.这意味着,即便开垦荒地并进行种植,土地的最终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国家或集体,个人或单位获得的只是使用权,且这一使用权最长不超过50年。
二、
开荒地如何申请及承包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开垦荒地并承包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流程。
1.应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的开垦申请,包括开垦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在获得批准后,应与相关单位或集体签署土地承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3.承包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
开荒地的权益和归属问题
关于开荒地的权益和归属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个人或单位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
1.在承包荒地时,应明确土地的用途、承包期限、承包费用等关键信息,并签署土地承包协议。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垦的荒地,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开荒者交还。
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破坏性开发。
3.对于“四荒地”(荒山、荒丘、荒滩、荒地)的开垦和利用,原则上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不能因为私自开垦耕作就给予开荒者确权发证。
因此,在开垦荒地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