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务协议可以写绩效。劳务协议可包含绩效条款,明确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既合理评价劳动者成果,也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应详细规定考核标准、支付方式及争议解决机制。
一、
劳务协议可以写绩效吗
劳务协议中当然可以包含绩效条款。
1.绩效工资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其存在与否及具体执行方式,完全取决于劳动双方的协商与约定。
2.在劳务协议中明确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既是对劳动者工作成果的合理评价,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因此,劳务协议中完全可以写绩效,且应详细规定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支付方式及争议解决机制等,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
劳务协议中绩效如何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劳务协议中,绩效的规定应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一般来说,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绩效工资的构成及比例,即绩效工资在总劳动报酬中所占的比例。
2.绩效考核的周期和标准,明确考核的时间节点和具体的评价标准。
3.绩效工资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规定绩效工资的发放条件和具体时间。
4.争议解决机制,即双方对绩效考核结果或绩效工资支付有异议时的处理方式。
通过这些规定,可以确保绩效工资的公正、合理和有效执行。
三、
劳务合同加班是否有加班费
劳务合同加班是应当支付加班费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不同情况支付加班费。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在劳务合同中,如果双方约定了加班费的支付标准,则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必须按照约定支付加班费。如果没有约定,也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