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诉法关于不起诉规定的条款是刑事诉讼法的第16条。不起诉分法定、酌定、证据不足三类。检察机关依情形决定是否公诉,确保公正、效率与资源合理配置。

一、

刑诉法关于不起诉规定的条款

  刑诉法关于不起诉规定的条款是刑事诉讼法第16条。

  具体而言,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情形,每种情形均有其独特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要求。

二、

刑诉法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法定不起诉,亦称为绝对不起诉,是指在《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六种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必须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无权自由裁量是否提起公诉。这六种情形包括: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些情形均体现了法律对特定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宽宥态度,以及司法资源的节约原则。

刑诉法关于不起诉规定的条款  第1张

三、

刑诉法酌定与证据不足不起诉

  1.酌定不起诉则赋予了人民检察院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在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对于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在案件经过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的情况下所作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