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医疗纠纷找卫生部门解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过失,受害人可据此途径解决纠纷。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

医疗纠纷哪个部门解决

  面对医疗纠纷,受害人首先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寻求解决。

  1.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有义务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当遇到医疗纠纷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是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

二、

医疗纠纷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

  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与医疗过程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时,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以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准备齐全这些材料,有助于鉴定机构全面了解医疗过程,从而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

医疗纠纷哪个部门解决  第1张

三、

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于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挽救患者生命而采取的措施,因此不属于医疗事故;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医疗意外,这是由于患者自身因素导致的,与医疗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这是由于医学技术的局限性导致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的不良后果、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的不良后果,以及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也均不属于医疗事故。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了解这些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助于患者及患者家属在医疗纠纷中保持理性,避免过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