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股权转让后未收到转让费,转让方可依《民法典》要求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协商无果时,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来维权。
一、
股权转让后没有给转让费怎么办
股权转让后,若受让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转让费,转让方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1.根据《民法典》及其后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意味着,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合同,即支付未付的转让费。
(1)若受让方拒绝履行,转让方可选择采取补救措施,如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2)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定金条款,且受让方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在具体操作上,转让方可以先与受让方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友好方式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则可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1)仲裁是一种快速、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但前提是双方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仲裁条款。
(2)若未约定仲裁,则转让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受让方支付转让费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
股权转让中对方拒付怎么办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若遇到对方拒付转让费的情况,转让方应首先审视股权转让合同的相关条款,特别是关于违约责任和支付方式的部分。
1.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和支付时间表,转让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
2.转让方也可以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来降低风险。例如:
(1)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
(2)在合同中设置合理的担保条款,如要求对方提供保证金或第三方担保等。
(3)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法院等。
3.若对方仍坚持拒付,转让方可按照上述提到的仲裁或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转让方应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如股权转让合同、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证明自己的主张。
三、
股权转让后如何追讨转让费
股权转让后,若受让方未按时支付转让费,转让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追讨:
1.发送催款通知: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发送书面催款通知,明确告知其已逾期未支付转让费,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催款通知应保留好副本作为证据。
2.协商解决:在发送催款通知后,转让方可以尝试与受让方进行协商,探讨解决方案。例如,可以协商分期付款、减免部分费用或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偿等。
3.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转让方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转让费。
(1)这包括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转让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并请求仲裁机构或法院判令受让方支付转让费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执行程序:
(1)若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支持了转让方的请求,但受让方仍不履行支付义务,转让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迫使受让方履行支付义务,如查封、扣押其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