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行政监察机关是负责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进行监督检查的专门机关。中央为监察部,地方分设监察厅、局,并设有派出机构全面监督。行政监察机关的权限包括查阅和复制资料权、解释和说明要求权等。
一、
行政监察机关是哪个部门
行政监察机关是指负责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专门机关。
1.具体来说,在中央层面,行政监察机关是监察部;在地方层面,省级设有监察厅,地级和县级则设立监察局。
2.监察机关还设有派出机构,以实现对各级行政机关的全面监督。这一设置确保了从中央到地方,行政监察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二、
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广泛而重要,主要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执行。具体而言,其职能包括:
1.监督执法情况: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受理控告检举: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为公众提供举报渠道。
3.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行政纪律的严肃性。
4.受理申诉: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其他法定职责: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其他由监察机关承担的职责,如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三、
行政监察机关有哪些权限?
行政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时,拥有多项重要权限,以确保其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这些权限主要包括:
1.查阅和复制资料权:有权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并进行查阅或复制,以便全面了解情况。
2.解释和说明要求权:有权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以便进一步核实情况。
3.制止违法行为权:有权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4.调查措施权: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暂予扣留、封存相关材料,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人员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