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失信行为。被执行人指需承担执行义务的人员,而失信被执行人指有能力但拒不执行,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的人,其未来信誉将受影响。
一、
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在哪
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失信行为。
1.被执行人,是指通过法院判决后,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在进入执行程序时,他们均被统称为被执行人。
2.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手段导致法院无法有效执行,使得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且这些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二、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这些行为均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人民法院会依法将这些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三、
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
为了有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维护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如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以限制其消费能力;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如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以降低其社会信誉度;
3.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限制其在经济领域的活动范围。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多方面的限制和惩戒,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恢复其社会信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