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审败诉后,二审需支付律师费。律师费收取一般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与诉讼结果无关。除非签订了风险代理合同,否则一审败诉不影响二审律师费的支付。
一、
一审败诉了二审还交律师费吗
一审败诉后还需支付二审律师费。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律师费的收取并非依据诉讼结果的输赢,而是基于“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2.除非在案件初期,委托人与律师签订了特定的“风险代理合同”,其中明确规定了律师费与案件结果挂钩的条款,否则,即便一审败诉,委托人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或律师服务标准支付相应的律师费用。
二、
二审败诉后律师费支付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二审败诉后的律师费支付,主要遵循的是双方事先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的约定。
1.如果合同中未明确提及二审败诉后的费用承担方式,那么原则上仍应按照一审时的费用标准或合同中的其他相关条款执行。
2.《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也为律师费的收取提供了指导,强调收费应当公开透明,尊重双方的自愿选择,并确保服务的诚信与质量。
3.在二审败诉的情况下,若存在风险代理合同,则需根据合同内容确定是否减免或调整律师费用。
三、
风险代理及律师费收取原则
风险代理作为一种特殊的律师服务模式,其特点在于律师费用的支付与案件结果直接相关。
1.在风险代理合同中,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需明确约定双方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及具体数额或比例。
2.对于部分风险代理而言,委托人通常需在前期支付一定的基本律师费用,并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支付剩余费用。
3.而全风险代理则可能要求委托人在案件结束后根据结果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但此费用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
4.律师在提供风险代理服务时,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同时合理确定费用标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