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诉讼期间被告公司注销,原告可依法继续诉讼。若公司未清算或破产即注销,原告可将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列为新被告,依据规定,继续提起诉讼并申请变更被告,以维权。
一、
诉讼期间被告公司注销如何上诉
在诉讼期间,若被告公司突然注销,原告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其诉讼程序。
1.如果被告公司在未依法清算或破产的情况下注销,原告可直接将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列为新的被告,继续提起诉讼。
2.这是因为企业法人未经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其法律后果应由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承担。
因此,原告应向法院申请变更被告,并继续推进上诉进程,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
被告公司注销后的起诉对象
文庄律师网提醒,当被告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注销时,起诉对象将发生变化。
1.若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原告应将起诉对象转移至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要求他们承担公司注销前未了结的债务。
这是因为这些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在公司注销时,有责任确保公司的债务得到妥善处理。
2.如果公司已经过清算或破产程序,且债务已视为处理完毕,但仍有未了结的债务,原告则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继续追究其责任。
三、
公司注销未清算债务怎么办
对于公司注销后未清算的债务,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债权人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要求公司的股东、董事、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这是因为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可能导致债权人无法追索债务,因此法律赋予了债权人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2.如果股东或第三人在公司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也有权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处理此类债务时,法院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