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拆迁安置房能转让。自有房拆迁后的安置房,取得产权证后可自由交易。公房拆迁安置房,若已购并取得产权证,也可转让,但需注意土地出让金问题。
一、
拆迁安置房能不能转让
拆迁安置房可以转让。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后,其转让交易与一般的房屋并无区别,可以进行正常的买卖过户。
2.具体而言,如果拆迁前的房屋为业主自有房,且安置房已办出产权证,那么该房屋在取得产权证后即可自由交易。
3.对于公房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在拆迁前若住户仅为租住,则该类房屋不具备转让条件;但若业主已向单位购买并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上明确标注为业主本人名字,则同样可以转让。
二、
拆迁安置房转让条件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拆迁安置房的转让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房屋必须已经取得产权证,这是进行转让交易的前提;
2.对于原为公房的拆迁安置房,需确保业主已向原单位购买并取得完全产权;
3.转让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管理办法》等,不得进行非法交易;
4.还需注意土地出让金的缴纳问题,对于部分拆迁安置房,在转让时可能需要额外支付土地出让金。
三、
拆迁安置房转让需交哪些费用
拆迁安置房在转让过程中,主要需缴纳以下几类费用:
1.房屋交易税,这是任何房屋转让都需支付的基本税费;
2.对于原为划拨土地的拆迁安置房,在转让时可能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土地价值评估而定;
3.还可能涉及一些其他费用,如过户手续费、评估费、公证费等,具体费用标准需根据当地房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缴纳相关费用时,应确保费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遭遇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