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居住证明应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开具。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相片及居住地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等。未满16周岁或行动不便者,可由监护人或亲属代办,但需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一、
居住证明怎么开找谁开
1.居住证明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开具。
2.申请人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前往上述机构办理。
3.这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住宿证明(由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等,以证明居住地的实际情况。
4.对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但需提供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
居住证明所需材料
文庄律师网提醒,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相片,用于核实身份和记录信息。
2.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住宿证明等,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该地的实际居住情况。
3.就业或就读证明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这些材料有助于确认申请人在该地的稳定生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