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诉讼主体不适格确实包含被告,指其身份、资格等不符合法律规定,从而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即被告在法律上不具备参与诉讼的合法地位。
一、
诉讼主体不适格包含被告吗
1.诉讼主体不适格,确实包含被告在内。这主要指的是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符合法律规定,从而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2.简而言之,如果被告在法律上不具备参与该诉讼的合法地位,那么他就是不适格的诉讼主体。
二、
被告主体不适格如何处理
1.面对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情况,法院在立案审查时,主要关注的是原告起诉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其中仅要求被告“明确”,而不必立即判断其是否“适格”。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发现被告主体不适格,法院将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通常会向原告释明,建议其申请变更适格被告,若原告拒绝变更,则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三、
不适格被告的驳回起诉与请求
1.在民事诉讼中,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涉及程序问题,后者则关乎实体问题。对于不适格被告的情况,法院应当制作裁定书驳回起诉,而非判决书。
2.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往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才能明确,因此通常不会直接因被告不适格而驳回起诉,而是在确认被告不适格后,通过判决形式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此过程中,法官的释明和引导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旨在帮助原告及时纠正错误,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