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继承的几种关系有两个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遗产继承方式包括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
一、
继承的几种关系有哪些
在探讨继承关系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哪些关系能够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的继承关系主要分为两个顺序。
1.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1)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涵盖了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的概念也包含了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若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存在,那么继承权将转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这里的兄弟姐妹同样涵盖了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
遗产继承的方式
遗产的继承方式多种多样,各有其特点。
1.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的方式。这种方式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
2.遗赠则是被继承人生前通过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当以上方式都不存在时,法律将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继承的顺序,即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若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
代位继承放弃继承
在代位继承的情境中,代位继承人同样有权选择是否放弃继承。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直系晚辈血亲或子女将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人若选择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其意愿,若未表达任何意愿,则视为接受继承。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在代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该份额将由其兄弟姐妹继承,若无兄弟姐妹,则该份额将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你还想了解关于房产继承的相关法律问题吗?点击下方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让文庄律师网继续帮你解决生活中的法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