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开具继承人关系证明材料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等,前往居委会或村委会、户籍管理派出所办理。法定继承人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等,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
一、
如何开具继承人关系证明材料
1.在开具继承人关系证明材料时,继承人需要准备齐全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婚姻情况证明等。这些证件是证明个人身份和亲属关系的基础。
2.继承人应前往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交上述证件并申请开具亲属关系证明。这一步骤是为了初步确认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3.完成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亲属关系证明后,继承人还需持上述证件和书面材料,前往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派出所,进一步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这一步骤是为了通过官方渠道正式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资格,在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上,需要加盖户籍管理公章,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二、
法定继承人顺序
根据中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有着明确的规定。
1.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1)子女则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兄弟姐妹中,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的继承权都是平等的;
(2)祖父母、外祖父母则俗称爷爷、奶奶、姥爷、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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