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多份遗嘱冲突时如何认定?首先看公证遗嘱,其效力最高;无公证遗嘱则排除无效后,以最后一份为准。遗嘱须真实且遗嘱人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证遗嘱优先性高,但其他遗嘱在特定情况下仍有效。

一、

遗嘱之间有冲突怎么认定

  在遗产继承的实践中,我们时常会遇到遗嘱之间存在冲突的情况。

  遗嘱的类型繁多,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等。当多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何认定这些遗嘱的效力。

  1.我们要看是否有公证遗嘱的存在。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其中有公证遗嘱时,我们应当以公证遗嘱为准。这是因为公证遗嘱经过了公证机关的严格审查和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2.如果多份遗嘱中没有公证遗嘱,我们则需要排除无效遗嘱后,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这里的“最后一份遗嘱”指的是遗嘱人在最后一份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表示,而非遗嘱制作或签署的时间顺序。这是因为遗嘱人的最后意思表示往往反映了其真实的意愿和期望。

  3.在处理多份遗嘱冲突的问题时,我们还需要注意遗嘱的实质要件,即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且遗嘱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遗嘱存在欺诈、胁迫或伪造等情形,该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二、

公证遗嘱的优先性

  1.在遗产继承中,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性。这是因为公证遗嘱经过了公证机关的严格审查和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其中有公证遗嘱时,我们应当以公证遗嘱为准。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维护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和权益,也有利于减少遗产继承中的纠纷和争议。

  2.公证遗嘱的优先性并不意味着其他形式的遗嘱完全无效。

  在没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其他形式的遗嘱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存在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其他形式的遗嘱将无法取代公证遗嘱的地位。

遗嘱之间有冲突怎么认定  第1张

三、

最后遗嘱的效力

  1.在没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最后一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1)这里的“最后一份遗嘱”指的是遗嘱人在最后一份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表示,而非遗嘱制作或签署的时间顺序。

  (2)这是因为遗嘱人的最后意思表示往往反映了其真实的意愿和期望。

  2.最后遗嘱的效力并非绝对的。如果最后遗嘱存在无效的情形,如欺诈、胁迫或伪造等,该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3.如果最后遗嘱的内容与先前的公证遗嘱相抵触,那么公证遗嘱的效力仍然优先于最后遗嘱。

  如果多份遗嘱同时存在,如何判断它们的真伪和效力?在文庄律师网,我们将继续为您解读相关法律问题。如有疑问,随时提问,我们始终在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