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房屋产权转让在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需网签、交款、缴税,再携合同、证件等资料前往房产交易中心过户,确保合法转移。房屋产权转让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一、

房屋产权转让在哪里办理

  房屋产权转让的办理地点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

  1.当买卖双方确立了转让关系后,需进行网签并交付房款,随后换领收据并缴纳规定的税金。

  2.完成这些步骤后,双方应携带合同、身份证件、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共同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这一过程确保了房屋产权的合法转移,并符合国家对不动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

房屋产权转让所需材料

  房屋产权转让过程中,买卖双方需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以完成过户手续。具体包括: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这是申请过户的基本表格,需双方填写并签字确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买卖双方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卖方如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有一方无法到场,则需先写委托书并进行公证,买方如单身,则需提供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即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重要文件。

  4.相关合同或证明文件: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需公证)、赠与书(需公证)、继承证明文件、交换协议书、分割协议书等,具体根据交易类型而定。

  5.其他特定文件:

  (1)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2)法院强制性转移的,需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3)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需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等。

  这些材料确保了房屋产权转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是办理过户手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房屋产权转让在哪里办理  第1张

三、

房屋产权转让的法律依据

  房屋产权转让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

  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制度,即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不动产交易市场的秩序。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这些法律依据为房屋产权转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交易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