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标准额度常为合同价款的10%左右,但不超过30%,具体由双方协商,并确保专款专用。合同中还应规定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一定比例时开始扣回预付款,扣回比例也需根据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灵活调整。
一、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标准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标准并非固定不变,预付款的额度常根据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一定比例计算,通常为合同价款的10%左右,但不得高于合同价款的30%。
预付款的支付还需考虑材料储备定额天数、年度施工天数等因素,具体数额及支付方式可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形式协商确定,并需确保预付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
文庄律师网提醒,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同样需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1.在合同拟定过程中,预付款条款应明确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时间与方式以及扣回时间和比例。
2.一般来说,预付款的额度可按合同价的10%左右计算,支付时间则可能是在合同签订后一定期限内或承包人主要人员及机械到位后分批次支付。
3.合同中还应规定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一定比例时开始扣回预付款,扣回比例也需根据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灵活调整。
三、
工程预付款有哪些特点
工程预付款作为工程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款,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数额无固定限制:预付款的数额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无严格的数额限制。
2.诺成性:预付款作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其约定具有诺成性。即只要双方达成合意,预付款条款即成立生效,不以实际交付为必要条件。
3.清偿性质:预付款在性质上属于价款的一部分之先付,仍具有清偿的性质。当合同履行到一定程度时,预付款将逐渐转化为工程进度款的一部分。
4.无担保效力:预付款本身不具有双向或单向的担保效力。若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