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房屋的产权类别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公房、小产权房及自建房等,它们在购买、交易、分割等环节有不同特点与限制。
一、
房屋的产权类别是什么
房屋的产权类别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公房、小产权房以及自建住房等。
文庄律师网提醒,这些不同类型的房屋产权,不仅在性质上有所区别,更在各自的购买、交易、分割等环节上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与限制。
二、
各类房屋产权的定义与特点
1.商品房: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的住宅,其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能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商品房不仅满足居住需求,还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2.经济适用房: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保障性住房,价格适中,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国家对其申请资格及上市交易有所限制。
3.央产房:特指中央在京单位职工已购公房,产权归国家所有,但允许职工按政策购买并享有使用权。其上市交易需遵循特定流程和规定。
4.军产房:军队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仅分配给所属部队军人使用,不得上市交易或继承。在军婚离婚财产分割中,军产房无法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处理。
5.公房:由国家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房,产权归国家及产权单位所有。居民租用的公房分为可售与不可售两类,使用权分割时需考虑产权所有者差异。
6.小产权房:因产权来源不同而分类的住房,部分可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实现自由买卖,但部分因权属不明而难以办理房产证,法律属性存在争议。
7.自建住房: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宅基地使用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自建住房可根据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转让时需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